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今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修訂現行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以更多向中小企業傾斜,并鼓勵企業自主研發或轉讓技術。《修訂稿》對高新技術企業將放寬認定條件,將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30%以上的要求,降至不低于10%;將小企業的研發費比例要求由6%降至5%;取消近3年內獲得知識產權或取得5年以上獨占許可的條件。《修訂稿》同時簡化認定流程,縮短公示時間,確定高新技術企業若在資格有效期內遷移,其資格繼續有效;又擴充支持范圍,將制造業中的增材制造與應用等新技術和服務業中的檢驗檢測認證等技術,以及文化創意、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等領域的相關技術納入支持范圍,同時剔除一批落后技術,使政策優惠發揮對科技創新的牽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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