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注冊公司的,需要參加下一年的企業年檢。每年公司年檢期限在3-6月。如果寧波公司注冊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年檢,那么,公司會承擔哪些后果呢?
根據《企業年度檢驗辦法》規定,企業無正當理由未報送年檢材料的,由登記主管機關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在年檢截止日期前未申報年檢,屬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屬于非公司企業法人的,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屬于非法人經營單位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寧波公司注冊未參加年檢不得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登記主管機關對年檢截止日期前未參加年檢的企業法人進行公告。自公告發布日起,30日內仍未申報年檢的,吊銷營業執照。
根據《企業年檢辦法》規定,企業不按規定接受年檢,將吊銷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所帶來的法律后果如下:
一、被吊銷執照的企業及其負有責任的法人代表人由于全國、全疆實行分類監管而被納入“黑名單”信息庫。隨著企業信息網絡化的推進,“黑名單”將在全國、全疆工商工作網絡平臺上共享。有不良記錄的法定代表人、股東將成為工商等執法部門的清理對象和重點監控對象,不利于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股東對外開展投資經營。
二、法定代表人3年后再次申辦執照要補齊以前欠繳的稅費。
三、營業執照被吊銷后就不能再取得原營業執照,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名稱3年之內不得使用。
四、被吊銷企業的法人代表人3年內不得從事經營活動。負有責任的,自該企業被吊銷執照起未超過3年,不得擔任企業公司董事、監事和經理。
終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寧波公司注冊依法申請注銷登記則是企業正常退出市場的唯一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