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新政下,股東該如何出資?
自2014年年初,工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以來,成立公司的條件寬松了,實現了先領證再出資,大大減輕了投資者出資的壓力。由于政策宣傳上的誤差,也造成了很多人以為開公司可以不繳投資款,報個注冊資本金額即可。針對這一政策誤解,安隆會計基于對政策的深入研究和實踐,為大家剖析如下:
1、除特別指明的行業,公司實繳制改為認繳制。意思是原來需要先繳投資款再領執照,改為先領執照再出資。
2、取消營業執照上實收資本的記載。意思是自改革后,新辦的營業執照上均不在顯示實收資本信息,而只有注冊資本金額信息。也就是說以后注冊資本概念將慢慢淡化,工商局不再為企業實際投資額進行背書。
3、除特別指明的行業,取消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意思是理論上可以零元注冊,換句話說注冊資本多少均由企業自己根據投資情況定。
4、取消分期出資期限和比例限制。原來開公司可以分期出資,但一般需要2年內繳清,同時領取執照前還需要先出一部分資。現在2個限制都取消了,企業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出資期限,可以是5年、10年、15年等等,只要不超過企業章程登記的經營期限。確定好出資期限后,企業股東必須在章程約定的期限屆滿之前把認繳資本繳清,可以一次性,也可以分次繳納。
5、增加了實繳資本信息公示制度。原來沒有這個要求,現在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出臺后,要求企業在股東實繳出資后,在20個工作日內必須在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中進行公示。工商局將會對此進行抽查,實行事后監管。
綜上所述,改革后,企業股東不是不用出資了,而是必須自己管好已報工商備案的認繳資本,出資后抽逃注冊資本也可能面臨更嚴厲的監管處罰。
所以安隆會計建議:
1、注冊資本金額不用盲目求大,以后注冊資本不再是判斷公司大小的主要因數。
2、注冊資本出資期限可以定的適當長一些,減少短期出資壓力。
3、股東應了解章程中確定的出資期限和金額,最好手上備一份,隨時可查看。
4、股東出資后不要抽逃出資,因為出資金額和時間在期限內沒人管你了,又何必玩倒資金的游戲。
5、出資后掌握好信息公示的時間。
安隆會計·讓財務創造價值
(標題圖片來源于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