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園區返稅政策 :
新引進企業。針對實繳增值稅和所得稅,增值稅地方留存比例為50%,所得稅地方留存比例為40%,
實施期限:2019.10.15-2022
1:科技服務業: 實繳稅款,20萬(含)-100萬,按地方留成的55%進行扶持
實繳稅款,100萬(含)-300萬,按地方留成的60%進行扶持
實繳稅款,300萬(含)-500萬,按地方留成的70%進行扶持
實繳稅款,500萬(含)-1000萬,按地方留成的80%進行扶持
實繳稅款,1000萬(含)以上,按地方留成的90%進行扶持(經企業目標考核辦同意)
2:商貿服務業: 實繳稅款,50萬(含)-300萬,按地方留成的60%進行扶持
實繳稅款,300萬(含)-1000萬,按地方留成的70%進行扶持
實繳稅款,1000萬(含)-3000萬,按地方留成的80%進行扶持
實繳稅款,3000萬(含)以上,按地方留成的90%進行扶持(經企業目標考核辦同意)
3:文化產業: 實繳稅款,20萬(含),按地方留成的60%進行扶持
實繳稅款,50萬(含),按地方留成的70%進行扶持
實繳稅款,100萬(含),按地方留成的80%進行扶持
文化產業:包括 符合扶持范圍的企業及影視工作室。(影視工作室個人所得稅指生產經營所得和勞務報酬的個人所得稅)
4:其他服務業: 參照商貿服務業政策執行
合伙制企業以個人名義繳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股息分紅的個人所得稅均視同企業所得稅享受政策
